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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烈建议将超过三个月不登陆的注册会员删掉! [打印本页]

作者: 齐秦我爱    时间: 2007-2-21 03:38     标题: 强烈建议将超过三个月不登陆的注册会员删掉!

强烈建议将超过三个月不登陆的注册会员删掉,希望大家支持!!!

[ Last edited by 齐秦我爱 on 2007-2-21 at 04:04 ]
作者: 齐秦我爱    时间: 2007-2-21 03:59     标题: 我的解释

第一:一个真正的齐迷注册会员,没有理由三个月内不登陆! 第二:既然不是真正的注册会员(至少是无效的注册会员)就没必要列在会员名单上!(如果出于别的考虑可以另列一个表格) 第三:有利于齐迷俱乐部的权威性!

[ Last edited by 齐秦我爱 on 2007-2-21 at 04:05 ]
作者: 酒心妹妹    时间: 2007-2-2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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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yh_1012    时间: 2007-2-21 11:33

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道理~
作者: lilei001    时间: 2007-2-21 17:39

顶................
作者: 狼的部落    时间: 2007-2-21 22:27

呵呵  确实是呀!
作者: 五月的氤氲    时间: 2007-2-24 03:21

我觉得既然注册了就是真正的齐迷,这里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大伙思想交流的空间。既然是大家庭,成员自然也就多。天南地北的,各行各业的。三个月对大多数的人来说 不算什么,但有些兄弟姐妹会因为生活工作,也有因为环境和能力的原因长时间不能上论坛。如果象楼主这样的建议,岂不是要把所有为生活而忙碌,导致没按时上论坛的兄弟姐妹拒之门外。
我想如果换小哥应该也不赞同楼主的建议吧。
作者: lihaoyi    时间: 2007-2-24 17:45

虽然我每天都上网
我还是支持楼上
作者: 西北风    时间: 2007-2-24 18:08

Originally posted by 五月的氤氲 at 2007-2-24 03:21 AM:
我觉得既然注册了就是真正的齐迷,这里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大伙思想交流的空间。既然是大家庭,成员自然也就多。天南地北的,各行各业的。三个月对大多数的人来说 不算什么,但有些兄弟姐妹会因为生活工作,也有因 ...
有道理,俺支持
作者: zyh_1012    时间: 2007-2-24 18:14

哈哈哈
北风,是不是害怕了啊...........^_^
作者: wode2003fang    时间: 2007-2-26 03:10

怕了,怕了,我是怕了!
作者: 漫虹    时间: 2007-3-7 12:54

Originally posted by 五月的氤氲 at 2007-2-23 22:21:
我觉得既然注册了就是真正的齐迷,这里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大伙思想交流的空间。既然是大家庭,成员自然也就多。天南地北的,各行各业的。三个月对大多数的人来说 不算什么,但有些兄弟姐妹会因为生活工作,也有因 ...
赞同赞同。谁也不会觉得朋友太多是个“累赘”。
      本人在2006年12月31日小哥音乐会当晚的活动中也提(建议)到了类似的话题,希望我们的队伍一天天壮大,广招才子,并且希望有朝一日我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会馆(活动场所),在全国各地建立分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活动,形成一个更加正规的团体。这应该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目标!
作者: 阿光    时间: 2007-3-15 23:09

小子,真不厚道!!!还好,没有得逞,否则俺也着了道儿!
作者: mengtian    时间: 2007-3-19 12:38

Originally posted by 齐秦我爱 at 2007-2-21 03:59 AM:
第一:一个真正的齐迷注册会员,没有理由三个月内不登陆! 第二:既然不是真正的注册会员(至少是无效的注册会员)就没必要列在会员名单上!(如果出于别的考虑可以另列一个表格) 第三:有利于齐迷俱乐部的权威性 ...
坚决不赞同!尤其第三条,一个BBS弄出太多规矩和条条框框会没有人来的,老兄! 一个放开式的大家庭才能真正聚拢人气,有利于团结齐迷增进交流!
作者: 无处躲藏    时间: 2007-3-27 23:31

爱在心里,别把表面工作看得那么重.
作者: 花开为你    时间: 2007-3-28 10:39

Originally posted by 五月的氤氲 at 2007-2-24 03:21:
我觉得既然注册了就是真正的齐迷,这里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大伙思想交流的空间。既然是大家庭,成员自然也就多。天南地北的,各行各业的。三个月对大多数的人来说 不算什么,但有些兄弟姐妹会因为生活工作,也有因 ...
支持!!!!!
作者: 卡尼吉亚    时间: 2007-3-28 11:31

不知道删了对我们大家有什么好处?既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没有理由做啊!!
作者: 不装饰你的梦    时间: 2007-3-28 15:35

Originally posted by 卡尼吉亚 at 2007-3-28 11:31 AM:
不知道删了对我们大家有什么好处?既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没有理由做啊!!
嘿嘿,可以把那些好的老ID,被人注了又不来的弄来自己当马甲披,既损人又利己哈!
作者: 豆豆1984    时间: 2007-3-29 11:55

唉 我也很久没来了~~
作者: 西京学子    时间: 2007-3-31 22:00

只要是齐迷一般都是要过来看的
因为是我们的家
作者: lihaoyi    时间: 2007-3-31 23:02

天下齐迷是一家,呵呵!!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09-1-14 20:30

同意LS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9-1-14 21:12

如果有记录的话,将那些注册了从来没登陆过或者只来过一次的删除应该是没错的.
作者: 往1事随风    时间: 2009-1-14 21:41

凡事不要太绝对,至于是不是齐迷不可以看表象.难道天天上论坛发表言论的就是"铁杆"齐迷吗?我看不见得,如同凡是留长发,说话不带呀的呸就不能出口,身披破衣烂裤都在人前标榜自己叛逆都是玩摇滚,
作者: 狼在独行    时间: 2009-1-15 18:10

LZ好象超过3个月了,哈哈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9-1-15 23:47

立此存照!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9-1-16 00: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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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llin    时间: 2009-1-16 09:05

狠狠踢之??!!
作者: zl072    时间: 2009-1-17 02:22


手下留情呀,这样岂不把额删掉若干次了.....
可额是齐秦的铁杆FS虽然有时没空上来......
作者: 狼在独行    时间: 2009-1-17 14:03     标题: 回复 28# 的帖子

哟,老兄注册挺早啊,佩服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9-1-17 17:39

这对我们这种不能经常上网但原装正版如假包换的正宗齐迷真是太不公平了,坚决反对.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09-1-17 18:24

三个月太苛刻,我也同意出没大哥的观点,删掉那些从未登录发帖的所谓的“会员”,那些一看就是胡乱注册的
作者: 夜海    时间: 2009-1-21 17:39

哟哟,很久没回家,还以为被踢出去了呢
庆幸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9-1-21 23:18

强烈建议三天不登陆就删除。。
作者: 萤火虫    时间: 2009-1-22 17:58

过节了,建议给每天都来的齐迷发点小礼物,以资鼓励。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9-1-22 18:52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09-1-22 19:28

原帖由 萤火虫 于 2009-1-22 17:58 发表
过节了,建议给每天都来的齐迷发点小礼物,以资鼓励。
严重同意,俺注册以来每天都在线
作者: 酒心妹妹    时间: 2009-1-22 19:43



图片附件: 未命名.gif (2009-1-22 19:43, 34.42 KB) / 下载次数 93
http://www.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61320&k=0922657009d020d08694004a12ac3d22&t=1716457697&sid=oWZ1BG


作者: 齐氏庄园    时间: 2009-1-22 19:50

条件有些苛刻!有时出差的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09-1-23 19:54

原帖由 齐氏庄园 于 2009-1-22 19:50 发表
条件有些苛刻!有时出差的
我觉得也是,现在我能天天在线,以后可说不准,希望弟兄们能网开一面啊
作者: 原来的我2000    时间: 2009-2-1 21:06

强烈支持,但我知道coast是绝对不同意的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09-2-11 15:02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1-21 23:18 发表
强烈建议三天不登陆就删除。。
够狠!
作者: 一生中最爱    时间: 2009-2-11 21:22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作者: 在第6对相遇    时间: 2009-2-12 16:08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1-21 23:18 发表
强烈建议三天不登陆就删除。。
赶快露个脸
作者: 爱秦海    时间: 2009-2-12 17: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indflower~~    时间: 2009-2-12 19:39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hordia    时间: 2009-2-12 22:04

看到此贴,赶快现身。
强烈反对楼主的提议-----
作者: 狼在独行    时间: 2009-2-12 22:55     标题: 回复 46# 的帖子

哈哈,潜水王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09-2-13 07:47

原帖由 hordia 于 2009-2-12 22:04 发表
看到此贴,赶快现身。
强烈反对楼主的提议-----
看不到,还是不现身
作者: lw12365    时间: 2009-3-12 20:51

应把你删掉,一、我常三个月不上,二、齐秦的歌我基本上全了。三、下面的歌你也不一定有。到处找不到齐秦“齐福”2006演唱会全部视频,也找不到没有月亮的晚上,也找不到和成方园的让未来作证?那个朋友有呀。LW123652163.COM
作者: 暗淡的月~    时间: 2009-4-14 15:38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1-21 23:18 发表
强烈建议三天不登陆就删除。。

作者: 暗淡的月~    时间: 2009-4-14 16:01

原帖由 出沒 于 2009-1-14 21:12 发表
如果有记录的话,将那些注册了从来没登陆过或者只来过一次的删除应该是没错的.
7兄所言甚是
我一直盼着能取代这位久不登录兄弟的id呢

图片附件: 截图00.png (2009-4-14 16:01, 13.09 KB) / 下载次数 103
http://www.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62737&k=bef92bd4a70ed5d252931944acf23422&t=1716457697&sid=oWZ1BG


作者: 酒心妹妹    时间: 2009-4-1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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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62742&k=a64fe6ebab3fbe5073be375a3305c8a2&t=1716457697&sid=oWZ1BG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9-4-14 20:15

原帖由 暗淡的月~ 于 2009-4-14 16:01 发表

7兄所言甚是
我一直盼着能取代这位久不登录兄弟的id呢
人品啊!!!!
作者: 爽爽    时间: 2009-4-14 20:26

今天异乎寻常的热闹。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9-4-14 23:47

原帖由 爽爽 于 2009-4-14 20:26 发表
今天异乎寻常的热闹。
每天都这么热闹。。。
作者: 狂想的翅膀    时间: 2009-4-15 00:14

喜欢齐秦的人,即使三年或三十年不登录论坛,并不意味着他(她)不是真正的齐迷!

三个月不曾听过齐秦歌曲的人,才有可能不是真正的齐迷!

反对楼主的提议。
作者: 我心孤傲    时间: 2009-4-27 23:29

楼主不厚道。。。。。。。俺支持北风,俺也好久没来了,不准删俺!不然注册很多马甲来捣乱,嘎嘎

[ 本帖最后由 我心孤傲 于 2009-4-27 23: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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