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江西青年女工李九莲因为同情刘少奇、反对林彪而入狱。1977年被枪杀时,其下颚和舌头被竹签穿在一起,双乳被割,尸体被奸。临刑前,她在一片手纸上写道:"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听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唤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在赣州市体育场召开三万人的公判大会。
李九莲身穿黑色囚衣,脚戴镣铐,五花大绑,被插长牌“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被按跪在主席台上,她的嘴巴里塞着一块竹筒,以防她喊反动口号。
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跪,刽子手懒得动手,一枪击中其腿,才把李九莲打成跪下的姿势,枪杀于两棵小松树之间,享年三十一岁。她的死相很惨苦,鼻孔流着二缕黑血,半张开的嘴巴也躺着血,双眼微睁,眉头紧皱……
李九莲的父亲已去世,她的母亲,兄弟姐妹在她入狱后三年,没有看望过她一次,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在她死后,任尸体在荒野暴弃数日,也不来收尸。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面前,连亲人都把她抛弃了……
政府更是不管,好象埋了这具尸体,有损政府的威严。
除了一群蚁蝼在这具尸体乱爬乱钻外,没有人理会这具血肉模糊的残骸。
最后还真有一个人对这具开始发臭的尸体产生兴趣,是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贤。他把李九莲的乳房和阴部割了下来,带回家享受。(后被判刑七年)
反革命就是这个下场。
即使李九莲的观点有错误,也不失为是个英雄。她有信仰,肯为信仰献身,她不怕死。这最令共产党恐慌。国民党大官不杀,日本战犯不杀,大特务头子不杀,满州国皇帝不杀,却一定要杀掉她! |